自2016年12月以来,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为澳大利亚金融科技提供了“监管沙盒”框架,使他们无需获得澳大利亚金融服务许可(AFSL)和/或澳大利亚金融服务商即可测试金融产品和服务。信用证(ACL)。
今年初,联邦政府 通过立法 增强了豁免以加强该行业的创新。
《 2019年库务法修正案(2018年第2号)条例草案》将监管沙盒期从12个月延长至24个月,并授权ASIC决定何时开始和停止实行许可豁免以保护客户利益。
ASIC现在已发布有关增强的监管沙箱(ERS)的指南,该指南将于9月1日开始。
监管机构指南-信息表248增强监管沙箱(INFO 248)-包括有关以下方面的指南:
- ERS的主要特征;
- 合格;
- 申请程序;
- ERS豁免中适用的条件;
- 豁免期的长短;和
- ERS豁免的替代方案。
ASIC专员Cathie Armor指出:“ ASIC的指导旨在帮助企业了解增强型沙箱的工作原理,包括其对消费者的义务,适用于他们的方式以及如何申请使用沙箱。”
合格的信贷活动
ASIC的指南包括与信用产品测试有关的条件。
在以下情况下,新兴公司可以提供信用合同和与信用合同相关的信用服务:
促销内容
- 合同期限不超过四年;
- 合同的信用额度大于$ 2,000且小于$ 25,000;
- 该合同不是反向抵押贷款或小额信贷合同;和
- 该合同不受1996年破产条例第6.03(2)条所涵盖的消费者家庭财产的抵押或留置权担保。
此外,ASIC强调,所有参与公司的客户总暴露限额为500万美元。
对于信贷提供者,500万美元的总敞口限额是通过将借款人签订的信贷合同的总价值相加得出的。
ASIC强调,违反限制的公司“将无法依靠ERS”。